浅谈新版105条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

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23-08-23

新版105条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,原105条于2016年实施至今也差不多6年了,据不完全统计,近3个月广东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通告分析来看,符合要求的也仅仅4.17%,检查结果为“责令限期改正,依法调查处理”的仍然超过半数占56.11%,另“责令改正”占35.56%,干不去的占4.17%,也就说符合要求和淘汰的比例相当,不符合要求超9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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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全球最大化妆品生产中心的广东,执行着全球最严格标准规范,截止目前广东仍有3050家工厂,从数据来看,也许不符合要求大家都认为是正常的,这些各大自媒体持续报道,基本都麻了,我也是偶尔留意一下,更懒得转发,都不容易,就不想给企业雪上加霜了。

个人观察分析,自主品牌自主生产的工厂符合要求的数量会偏高些,原因可能也简单,品种少好管理,人员相对固定,质量体系比较容易执行落地。

那些纯OEM/ODM的工厂,问题多,原因在于品牌多,品种多,新规大而且快,简单理解就是学法规的速度跟不上新规出台的速度,人员流动性大,效率低,订单减少,工厂多,人力成本高,疫情影响,库存积压,收款难,渠道变化,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多样化等等吧,各种内卷。

2020年以来疫情影响、直播崛起,30年法规全部更新了一遍,按新规的要求和原法规的要求和流程对比完全不是一个级别,相当于把一个普工从流水线直接提拔为质量安全负责人,从一个打工人变为随时被关进去的责任人,产业升级规范长远来看一定是好事,短期内完全能感觉到中小工厂的痛苦,其实很多工厂都亏钱在熬下去,为了现金流可能逼着以成本价接单维持着,工厂是重资产,最低也几百万起步,一但放弃再先进的设备仪器也是废铁按斤算,这个时候找人接盘就更难。

某自媒小编采访我时,问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违法企业和产品,其实这个也很好理解,对于这些不守法的工厂来说,活着更重要,就像我一朋友说的“没钱就是最大的风险”,我认为企业不是不想规范,而是他们选择了先活下来。

新的105条已出台,对于工厂而言,执行了6年规范,基本也定型保持现状了,短期内1-2年是否会有很大的变化,个人认为对于头部工厂肯定是越来越规范,中小型工厂能保持现状就很不错了,违法行为想完全杜绝是不可能的,加大处罚力度就好,存在瑕疵是正常的,决不能踩红线再难也不能干违法的事情或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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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目前所有新规来看,基本离不开“产品安全”,质量安全负责人、安全技术规范、技术导则、原料安全、安全评估、风险评估、不良反应监测等等,所以未来监管重心一定是“产品安全”,也是目前抽检中仍存在最多的不合格项,如果解决了“产品安全”问题,接下来就是整治“虚假夸大宣称”乱象了。虚假夸大宣称的监管是最难的,也是无处不在的,靠人去监管和处理已经跟不上这个5G时代了,接下来就要药监的数字化监管能力去到什么样的一个程度了。

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》的公告

在现有的105条中拆分出委托方(品牌方/注册人/备案人)检查要点,进一步完善了品牌和产品的监管方式,把所有责任(注册备案、宣称、生产、质量、不良反应等)落实到品牌方,提高了品牌方的门槛,加强了品牌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建设,规范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全过程追溯监管,将产品放行管理制度规定为“关键项目”,也是为了更好落实执行产品全过程必须经过重重把关,检验合格以后方可以安全合规上市,关键项目也可以理解为“1项否决”,这1项只是针对品牌方,还要考虑工厂的1+3项“关键项”,因为生产造成的问题也会直接影响到品牌方,轻则没收违法所得、产品、作案工具、取消备案、下架召回,重则10年禁业、5-20倍罚款、立案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。注:工厂的原105条,拒绝检查和资料作假作为1项否决,新105条有3项。

上面也说到,工厂的原105条和新的81项对比,完善了很多细节,也增加了一些项目,总体而言对于工厂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事情了,毕竟也执行了6年,继续保持现状,争取逐步完善,小工厂存在一些流程操作缺陷我认为是正常的,你说完全符合要求说不好听除非工厂烧钱来维持,没有大几十号人真不好搞或另一种可能全部转移清场或停产没活干,完全符合要求反而觉得可疑,总之就要杜绝违反关键项,看好重点项,加强培训教育逐步规范完善,1年不行就3年,又不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对于工厂新的81条,个人认为未来的监管大方向可能会从原来的“教育指导”模式升级为”整改立案处罚“为主的模式,相信大部分工厂还是上面统计数据提到的“责令限期整改,依法调查处理”不符合规定项为主,也就说是新81条的所说的“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和严重缺陷”,有回旋的余地,还能走一下“整改后复查”的流程,提前是没有触碰监管红线。

新厂办证和延续

重点关注,“关键项”也就说是“1项否决”项,不符合规定,判定为“现场核查不通过”走“整改后复查”流程,仍不符合规定的新厂办证就是“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”,旧证延续就是“依法撤销化妆品生产许可”,可大可小,必须重视。

其他:
★关键项目瑕疵数与其他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6项(含)
★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、重点项目瑕疵数、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16项(含)
注:一个工厂如果这程度都做不到,说白了淘汰也是迟早的事了。

工厂的药监日常监督检查:也是上面的要求,另!如果非法添加违法添加等质量安全不良反应现象等,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则没收违法所得、产品、作案工具、取消备案、下架召回,重则10年禁业、5-20倍罚款、立案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

看: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……

品牌方检查要点

增加了单独针对品牌方的检查要点,共24项,关键项1项(产品管理放行制度),8项重点项,15项一般项,这些原来都是工厂负责,因为新规明确了注册备案人责任,所以拆分出来,既然选择了做委托方注册备案人,招兵买马少不了,也就决定了不得不要去面对的问题:建设属于品牌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。

想做委托生产方(品牌方/注册人/备案人),也面临很多问题,首先要从工厂方去抢1个质量安全负责人,还要考虑品牌的体量,品种数量,团队是否有足够多人手去做质量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,另一个问题,工厂愿不愿对接配方给你备案,愿意估计也有条件限制,工厂并不傻,把配方都告诉你,也等同把产品成本告诉你了,如果有足够大的体量能压住工厂,这是行得通的,中国不缺化妆品工厂,还有一种入股工厂为了更好配合工作,年销售不过亿自己建厂也不现实,找工厂代工和自主工厂生产,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(要踩的坑比新品多),独立品牌研发实验室或找原料商定制原料方案也是行得通的。

品牌方飞检肯定会有,几率大小的问题,个人认为现阶段刚实施,按二证合一的经验来看,还是以教育指导为主,提前是没有违法行为、违法添加行为,所以也不必太担心,只要配备足够的人手,共24项,分担部分给工厂,派QC驻厂把关,对品牌方来说绝对是个正确的方向,也会大大减少不良质量问题,相对增加些成本,质量口碑好,产品也能溢价,所以成本可控。总想着怎么节省成本、裁员节流开支又想提高质量,作为老板这样想没错,但现实很残酷。

不提高产品质量,品牌和产品都很难溢价,中国不缺一般的产品,更不缺概念添加虚假夸大的产品,消费者越来越聪明,网红打假越来越多,过去传统的代工模式,品牌把所有的生产质量交给工厂,过度依赖工厂,低不过别人,高了没有竞争力,越做越烂,不好卖就开新品,老品库存积压,死循环。

其实新规对行业影响大吗?个人认为不能为自己失败找借口,相信再严格的法规也难不住大家,该备案还是备案,因为备案不通过而不能上市的也只占极小一部分,因新规倒闭处罚的工厂也只是极小一部分,所以新规的影响可以理解为其他微量因素,主要还是大环境、产品同质化、价格战内卷,无处不在的虚假夸大产品在扰乱市场,光脚不怕穿鞋的。

越来越多国货品牌、新锐品牌和产品被国内消费者认知、认可,在直播红利下,大部分线上品牌应该都处于增长,这些真正做品牌的一定是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放在首位,质量不行玩两下就没消费者和你玩了,产品质量不行才会一直上新品,反观国外的品牌和产品,年年双十一都那几个品牌那几款单品,想穷都难。

入行10多年前后干过生产干过新品开发,我是这样认为的,在未来如果一款化妆品不能卖5年10年以上,经过不断的迭代升级优化,又或者说一个品牌拿不出一款已上市5年10年以上的产品,一概定义为耍流氓品牌和产品,说再多都是吹牛B,更不要谈什么国货,简直不能定义为真正的品牌。

所以新增的品牌方24项检查要点是一件好事,真正意义上帮助中国化妆品品牌提高质量,提高竞争力,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安全与国际接轨,24项检查要点是打造高端、高质量国货品牌一门的入门课必修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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